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确保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顺利进行,遵循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评建工作的整体规划,合格评估办公室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》整理汇总了合格评估所需的支撑材料清单。现将材料清单予以发布,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清单事项,规范过程性材料的管理,根据各自承接的指标认真准备各项支撑材料,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至合格评估办公室。
合格评估办公室
2024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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